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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坐骑(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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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和池傲天不是很熟悉,在核心会议上看着池傲天眯着眼睛出这番话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更多小说 Ltxsfb.com

魔剑士营只有秦兼任了,虽然不难找出魔法高手或者剑术高手,但是如果想同时找出一个两者都具有一定水准的战士还是极为费力,当然想同时已经初步窥探魔剑术奥秘的就更少了。秦和大青山考虑过到阿风的紫心剑佣兵团去请几个此方面的高手来作教官,阿风的基地在冰之堡垒,一来一返最少需要0天,所以只能先由秦兼任了。如果阻击剑士是杀的工具,那么魔剑士就是魔法战争工具了,与普通魔法师讲究用高阶魔法取胜的思路完全不同的是,魔剑士讲究的是在最快的时间内利用剑和魔法达成目标,所以魔剑士很少有钻研高阶魔法,一般认为一个魔剑士能够使用一级魔法就足够了,如果能够使用二级魔法就达到了极至,如果一个魔剑士使用了三级魔法呢?厄……那还是一个魔剑士吗?还是称他为带剑的魔法师更准确吧,三级魔法使用时间已经够标准的魔剑士连续发两个闪电等可以麻痹的一级魔法了,两个闪电魔法后,出现在面前的就不是骚扰的魔法而是杀的剑了。

目前佣兵团核心中只有一个可以飞上天,那就是池傲天了,所以训练狂鹫剑士的任务也落到了他的身上。秦考虑设定狂鹫剑士营的本意是有一支成规模的空中突击力量,如果遇到敌中有幻兽骑士也可以抗衡。但是在狂鹫剑士营第一任队长的影响下。在狂鹫剑士成为一个正式兵种后,在空中袭击方面是最为擅长的,尤其是针对敌军主帅的偷袭,这在某种意义上也使战争变得多样化。

按照秦和池傲天的想法,佣兵团还应该有一支骑士部队和一支魔法部队,此外,数不用很多的牧师也是必不可少的,不过就短期而言,目前的员已经足够了,如果再扩大的化。那么必须有更好的更稳定的经济收

从西林镇的收来看。养活一支00的剑士营是相当富裕的,但是如果把规模扩大到500就肯定不敷出了,如果不是在帝国曾经有一些灰色收,那么佣兵团早就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为了尽快进循环。佣兵团在帝国几个主要大陆公路的树屋酒吧都设立了办事处。几个主要负责流带普通佣兵去接任务,通过这种模式不但有了更多的收,所有的佣兵等级都在稳定上升。

私下里聊天的时候。秦向大青山抱怨过目前的状态:佣兵团已经进了一种恶增长型循环中,均收越来越低,但是数却在不断增长。大青山除了憨厚的笑一笑还能作什么呢?当初作下“赡养”这些孤儿寡母决定的可就是秦呀,这还有什么好抱怨的,现在只不过是通过大家最为擅长的职业和手段继续赡养下去而已。

魔法历4年夏月,一个美丽的孩带着她的幻兽来到了西林镇--沙若完成了在神圣教庭的必修功课,按照神圣教庭对少年牧师的培训,必修功课完成后,或者选择进军队或者选择进佣兵或者选择进普通城市的教区,总之是要脱离教庭一段时间,他们把这段时间称为修行。正常的修行一般以10年为期限。牧师在学业中,一般就确定了自己选择的职业,在初等牧师职业中,大部分都选择了贤者这个职业,其次是神官和祭祀。沙若选择的是贤者,在未来10年里,沙若必须通过刻苦的修行,确立自己的目标,如果她愿意回到教庭那么会成为更加接近神的圣者,如果她愿意继续在民间作为神的代言,那么她会称为一个慈悲的智者。

沙若把修行的目的地确认到大青山所在的西林镇,成为了佣兵团的一个少年佣兵。

同年,大青山、池傲天两1岁;秦0岁;霍恩斯0岁(折合类年龄16岁);沙若18岁;还在史坎布雷接受最后一年魔法训练的林雨裳18岁。同年夏月,年满1岁的池傲天按照池家的家规,正式有了自己的名字:池长风(参看第卷第4章的标题,“长风傲天”),不过佣兵团的都习惯叫他的幼名傲天了,这一即使是池公爵也无法改变的。

魔法历4年夏月,位于狮子河大陆公路边上的树屋酒吧里,佣兵团设立的办事处接到了一个任务:护送一个狮子河附近一个庄园的男爵前往神圣教庭境内的灵森林边缘的一个叫三乡的镇,由于雇主强调时间紧迫,所以不能走大陆公路,必须走圣雪山余脉,渡过桑河,横穿界林大森林最后抵达力森林。这样时间上可以从17天缩短为14天,当然是指安全的况下。男爵为了自身的安全,指定需要由b级佣兵团以上级佣兵承接这个任务,并愿意为此行支付500个金币。当时,恰巧秦和霍恩斯在办事处里,简单商量了一下,秦和霍恩斯决定接下这个任务,并且两个亲自护送--500个金币对佣兵团已经是很大的一笔收了。

男爵是一个相当容易相处的,他对此行的路程非常熟悉,这一是大大出乎意料的,在这一路上几乎什么危险都没有遇到,路途平安到最后霍恩斯都不好意思找男爵要钱,最后还不得不劳团长大驾亲自去取。

与男爵分手后,秦和霍恩斯准备到驿站去乘坐马车到最近的大陆公路然后再步行回帝国,驿站的办事员称最近一趟马车是下午6:0,看看天色还很早。秦提议先去吃饭。镇的饮食业看来相当发达,就在驿站的对面就有很多家饭店,秦指着一家门面相对比较大也很净的饭店:“走,我请客,就是那家叫‘食为先’的酒店了。”

或许是在灵森林边缘的缘故,酒店的服务员大部分是森林灵,开门的是一个在灵中略微显胖的漂亮孩,圆圆的脸蛋上露出了热的笑容,那种笑容是一般城市里长大的孩所不能拥有的,“欢迎来到食为先。”她拉开门招呼秦和霍恩斯进酒店。

他们找了一个靠窗户的座位坐下来。或许还不到正式营业的时间。酒店里的不是很多,只有、4桌客,同样靠窗的座位上还有一桌客,是两个俊美男孩和一个金黄色长发的孩。显然他们也是佣兵。男孩的座位边上依着长剑。孩背冲着秦他们,她的身边很突兀的放着一把蓝色魔法杖。

金发孩听到有新客坐在了自己的身后,忍不住回看了一下。那个孩美丽的程度已经让秦和霍恩斯无法忽略这一个微的动作。出于佣兵的礼仪,他们冲两个男孩和那个金发美丽致意,三个少年也微笑着冲他们。在这一瞬间,秦和霍恩斯都微微一愣:这三个在肩膀上都绣着一只金色的飞龙。

历史的长河在魔法历4年春月被投下了一颗的石子,就整个长河波涛汹涌的势态而言,这颗石子是如何的微不足道。但是她恰恰砸到了已经在长河下面孕育成一不可忽视潜流的少年佣兵王秦上,于是,这个的石在某种意义上影响了历史。

龙的标志?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职业中,只有两种可以在衣服上刺绣龙。

龙骑士可以在肩膀上刺绣龙的标志,龙的颜色表明龙的种类,龙骑士有权利不刺绣龙,但是非龙骑士则不论如何都不能刺绣龙,否则会被认为对龙和龙骑士的一种侮辱,每一个龙骑士都是具有极高权威的,如果敢于蔑视这个群体,在任何地方都是很难生存的。

还有就是屠龙勇士可以刺绣龙,但是他们刺的不是飞龙,而是自己杀死龙的颅标志。

大青山格内敛,池傲天更是弃世傲俗,虽然两个没有商量过,但是在刺绣龙标志这件事上却惊的统一->

难道这三个少年都是龙骑士?除非是某个王族的子弟,否则是不会拥有这样的好运的。

当然,更让秦吃惊的是,那个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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