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些不讲理的
。
后来,村
的路上有几棵树被
砍倒了,其实那是我晚上偷偷的吹的,为的是帮老爸一把,万一出事,他就可以跑出路,进田里,但可惜没砍多少,他就用不上了,他死在了那场莫明其妙的地震里。
至今想来,我的胆子确实挺大的,那树可算上是老古董了,据李老太爷说,他出生时就已经有了,如果他知道是我砍的那些树,一定要狠狠的罚我了。村里的
对它们是视若珍宝,牵马牵牛走过时,都要将牲
看得紧紧的,怕这些牲畜碰这些树。
他们说这是老天爷的恩赐,是给他们遮风避雨的,砍他们是要受报应的。我听了,有些森森然,难到真的有老天?我爸妈的死真的与我砍树有关?我偏不信那个邪,每次走这条路时,总是让大黄尽
给我吃它们,看看老天有什么能耐!
大黄好像能理解我似的,撒着欢的吃,有时还跳起来吃,将我的那些菜颠出来,我也不介意,由着它。所以说,这条路是它的幸福之路。
村里的
看到这番
景,是敢怒不敢言,一是怕我,二是怕大黄,三是怕小狼。
秋风微凉,吹得
枯的树叶唰唰作响,天地间很静,仿佛只有我跟它们在,今天的路上
很少,路旁有很多玉米地,一块绿一块绿的,有些泛黄,是到收获季节了,几乎地上都有
在收玉米。我们是慢悠悠的走,大黄挺着大脖子,勾着槐树的枝,可惜,已经到了初秋,没什么叶子吃了,养成的习惯让它勾着树枝解闷。小狼低眉顺眼的在我身边走。
我不着急,反正我的菜摊没
敢动,自从送了那次钱给税务所长,认了他当
爸,集市里卖菜最好的地方就一直是我的,没
敢占,早晚都是一样,想想以前,为了占到一个好的摊位,每逢赶集,都得天不亮爬起来,早早走,晚了就没有好地方了。现在,唉,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呀。
到了集上,也已经是
上三竿,今天的天气不错,很爽朗,但集上的
并不多,毕竟正是农忙时节,家家户户正忙着秋收。
集是设在一个十字路
,路中央是卖水果的,一条是卖衣服布匹类,一条是卖吃的,一条是卖菜的,颇有条理,可以看出税务所的
还不是太脓包。这当然是我那英明的
爸领导有方了。
穿过熙熙攘攘的集中心,向我的摊位走去。果然,我的摊位还是空在那里,两旁都排满了摊子,见我过去,都和我打招呼,我在这里也小有名气,大家跟我也比较熟,而且关健时候我能跟税务所的
说上话,帮帮他们,所以说
缘还是不错的。
其实这帮家伙有很多
明之
,是老油条,碰上这样的
,你可得小心了,还好我比较狡猾,对什么
用什么态度,对他们这些老油条就用横的。农村有句话,叫熊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像我这样,孤家寡
一个,身怀绝艺,谁也不敢来招惹。再加上我舅现在在整个镇里是跺跺脚都能颤三颤的
物,且是李家嫡系,势力很大,有这么硬的后台,没
想找死。
在村里,真正说得算的是书记,村长只是二把手,什么事还是书记说得算。
每次农忙时,我总要帮书记家
活,也算
结吧,但我叫这是会做
。为
就要识时务,要懂得以小博大,你想想,你只是帮他家
点活,但你得到的可远远不止这些,这些都是些好机会。
赶了一上午的集,收益还不错,由于我的菜成色好,卖起来很快,而且我的菜比别
的都贵,与别
的不是一个档次,来买我的菜的都是些衣着讲究之
,而且大多是些关系户,她们买菜一般都到我这里来买。
这也是我的一点小聪明,要知道,在卖菜这一行里,最忌的就是你比别
便宜,这是挡别
的财路,所以,一般的,菜市里,菜的价格没什么两样,你比别
贵,可以,还欢迎,但如果你比别
便宜,可不行了,这可是行规。
我发现,现在的
已经有很多富了起来,这样他们便想显一显,眩一眩,那当然要吃的比别
好,穿得比别
好,用的比别
好了,这样,我就顺应时势,我的菜在菜市里是最贵的,但不敢说是最好的,可惜他们没这个胆量,怕贵了别
不买,体会不出,这买菜,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便宜没好货,这条经济法则在老百姓心里是根
蒂固的。
我的手脚麻利,三下五除二的将菜卖个
光,数了数,又赚了三十九块,便向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行去。我一直想买一本书,叫红与黑,是世界名着,讲一个农家男
个
奋斗,却最终失败的事,我对他佩服之余,却有些不以为然,看来他的手段不够高明,我想看它,就是想吸取他失败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有书万事足,买了书,我就急不可耐的想读了。
于是,便骑在大黄身上,开始读我的书。至于它能不能驮我回家,那是不须考虑的,它可是个
明的牛,能绕着圈子,专找有
的地方走,还能走回家。小狼也跟着他,顺路抓抓兔子。
走着走着,我从书海中拔出
来,看看,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站起来,匆忙看一眼,知道是已经回到了春水村的范围之内了,只是走的是山路,是来到了我家的北面,脚下都是春水村的地了,只需往前走,就到村里了,看来这个大黄走了不少的弯路。往前走走,到了村里著名的聚宝盆。
这其实是一个小形的盆地,田都是一梯一梯的,风吹不进来,这里比别的地方都暖和,因此庄稼熟得晚,长得成实,这里的一亩地能抵得上别的地方的一亩三分,所以称这里是聚宝盆,玉米还是绿油油的,没到收的时候,我极力四顾,发现没有
。
咦,不对,半坡上的一块玉米地里,几株玉米在不停的摇晃,有
在呀。是不是有小偷?我是艺高
胆大,也是沉浸在于连的世界中还没有完全出来,才会这么
蠢事,平时,这样的事,我是不会去管的,这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下了牛,拍拍它,让它在原地吃
,领着小狼走了下去。
小狼走在前
,很快来到了那块地,我低喝一声:“谁?!”小狼
中也发出唔唔的低吼。
没动静,刚才摇动的玉米秆也静止了下来。
我道:“再不出声我放狗咬了!谁?出来!”
其实我已经从外面看到了一抹衣角,确定是个
。
簌簌声响起,随着玉米秆的晃动,从里面走出一个
,通红的脸,却更显其动
,个子不高,很纤细,但身材极好,大大的
子,大大的
,尤其是腰很细,走起路来,一扭一扭,
像要跑出来一样,再加上楚楚动
的脸蛋,更让
上火。她是那天晚上在玉米地里想强
舅妈的小痞子的媳
。我嘿嘿一笑,想起了那晚上的事,恶向胆边生。
那个小痞子叫魏强,这个媳
的娘家是春水村邻村朱庄,他们俩就是在集市中相遇,一见钟
,经媒
一搓合,就成了。
婚后,
子过得也不错,魏强不走正道,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所以,他们家很穷,魏强的媳
漂亮是出名的,很多
在打她的主意,可惜魏强是个狠角色,自从将一个老色鬼打得断了一条腿以后,就没
敢起这个歪心了。因此,他对我很不服气,认为我并不是
们所传的那么厉害,别
不敢惹我,他偏要惹惹看,看我能把他怎么样,这点心态,我怎能不知。
但是,他既然惹上了我,那么我就让他后悔来到了这个世上!他现在恐怕不是个男
了,那么他的媳
当然我有义务慰问一下了。想到这里,下面又硬了起来。我想起看过的一本黄书,是小
本的写的,讲的是如何驯服一个
子,将她变成自己的
,心里一直想有一个那里的
子,没想到天赐良机,机会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