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婢与
婢相殴,均贱
也,故其或殴、或伤、或刃杀,及杀死者,各依斗论。
“也就是说:
婢和
婢之间的殴斗和凶杀案,并没有什么财产主
什么事,是
婢本
承担法律责任。
“若良
、
婢相侵财物,如窃盗、强夺、诈欺、冐认、诓骗、拐带、恐吓、求索之类,因而有所杀伤,不用此加减之律。谓
婢因良
侵己财物而殴伤之者,不在加等,至死者,俱绞;其良
因侵
婢财物而反殴之者,不在减等,故杀者,亦斩也。
“良民殴伤
婢,比良民殴伤良民的惩罚轻一等,也仅仅是轻一等,而不是你所说的减半。杖一百减一等为杖九十,斩刑减一等为绞刑,如此而已。若良民殴
婢致死,或蓄意杀死
婢,则不减等,惩罚分别是绞刑和斩刑。
“大明律只是规定主
及其近亲杀
婢不用偿命,但是良民杀别
的
婢还是要偿命的。
“大明律甚至还规定,假如斗殴原因是良民先侵害了
婢,则不适用加等、减等法律,也就是视同良民之间的斗殴。”
姬信连背书带解说,
净利落的将良
和
婢在此类案子里的法律责任阐述的清清楚楚。程咏昕手里依旧端着杯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