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谋之辈,但身手倒真的不错,刀风凌厉刁钻,攻击速度非常快,一刀连着一刀,一刀快过一刀,连绵不绝。一时间林枫竟然被
的连连后退,洪门四大天王倒确实不可小觑。
“我们不能让这个家伙坏了事,杀他是主要的,但
坏掉这场演唱会也是要完成的。我不喜欢看到他的
这么风光。乌鸦,带
进去。”丰雅对着身边的一个表
冷脸上有条赤目惊心地刀疤的男
说道。
“是。”那个男
应了一声。就招呼身后地同伴一起跟着他向前移动。
丰雅吩咐完手下,注视着正在与林枫激斗在一起的边烈,虽然脸色平静,心里却是掩饰不住的怒意。“如果不是
势需要,直接让你死在这里好了——可恨啊,还要我丰雅给这
没脑子的猪掠阵。”
乌鸦一行
刚露出个
,砰地一枪打了过来,有一个黑衣
腿部中枪。整条腿都被狙击枪那强大的子弹冲击力给轰碎了。黑衣
直接晕倒。乌鸦没有任何表
地走到他面前,小声地嘀咕了一声,掏出一把枪,对着他的脑袋瞄准——他们不能有小辫~|
解决掉自己的同伴后,乌鸦再次挥手,一行
再次前行。只是这次更加的小心翼翼。虽然不时有狙击枪子弹打在身边。却再没有
员伤亡——
一辆银色地劳斯莱斯快速地行驶在前往红堪体育馆的公路上,这是劳斯莱斯公司为了庆祝75周年,全球只限量发行放国内市场,只有75车销往国外。此车的价值昂贵的让很多
穷及一生而可望不及及。不仅如此,这辆车的前后还各有一辆灰色豪华奔驰在护航,可见劳莱莱斯里面地主
非富即贵。
“我们是不是来晚了些?”一个清冷地声音问道。
“沈漫歌的演唱会已经开始了。”
助手并没有直接回答,间接地说道。
“门
应该围着不少
吧?我们现在进去方便吗?”
“已经和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官打过招呼,到时候他会安排我们进去。”
助手恭敬地答道。
“那就好。”
应了一声,不再言语。
这时,车里突然想起电话的震动声。
助手从
袋里看了看号码。然后把电话递给正舒服地躺在车上手里捧着杯红酒地
,恭敬地说道:“小姐。电话。”
那是一个打扮中
的
。上身是一件红色的特制跑马装,下身是宽松的马裤。脚下穿着一双尖
马靴。
发高高地盘发,露出修长的脖颈。那
露出来的肌肤洁白细腻,仿若刚初生的婴儿般。摸起来手感应该不错。
“谁地?”
优雅地品了一品杯子里的红酒,在
腔里慢慢地回味着,眼神微闭,并不急着接手下递过来地电话。
“是暗组的。”
助手小心翼翼地说道。依然保持着刚才递电话地动作,手的姿势没任何改变过。
“哦。”
迟疑了一下,把电话接了过去。当她接完电话时。刚才还面无表
地脸已经盛满了笑意。
“来的晚来啊。错过了沈漫歌的几首歌虽然可惜,但却遇到另外一场大戏。”
一
饮尽杯中的红酒。开心地说道。
助手把杯子接了过去。
“暗组这个时候打来电话,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而且是好事。”
秘书看到小姐高兴,自己的语气也轻松了许多。做下
的要懂得进退。太拘谨了不好,主
会以为你是块没有
调的木
。太随便了更是大忌,主
如果觉得你不尊重他,那也是你走
地时候了。所以,要随时根据主
的
绪来调控自己地
绪。她
思时自己要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她开心时也要能和她聊几句。
“不错。确实是喜事。林枫和洪门的
斗在了一起。”小姐十指
叉地握在一起,笑着说道。
“那我们要做些什么吗?”
助手笑着问道。
“当然。这次可是个好机会。我们可不要错过。通知远程狙击手在附近几座高楼上布点。要注意,小心已经有其它狙击手捷足先登。”沉吟了一会儿,小姐再次开
:“通知几个帮派
,让他们召集身下身手比较好的
过来。但要保持距离,得到我的命令再冲过去。”
“是。小姐。我们是要帮林枫吗?”
助手好奇地问了一句。
“帮他?我们为何要帮他?”小姐看着
助手那张俏脸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
助手赶紧低下了脑袋。“香港太小了啊。”小姐轻轻地说道。
第四卷 风流 正文 第266节、枪
对准林枫的脑袋
边炎的攻击越来越猛烈,本来他以为十招之内必将斩敌首级,没想到拼命的攻了数十招,连对方的衣角都没有摸到——曾经摸到过,林枫在挡他一招“太极闪”时避无可避,然后撞进了他的怀里,自己那个太极圆
的太大,收招不及,肚子被他狠狠地招呼了几下——这是两
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也是唯一的一次。
洪门的四大天王虽然是跟着少主一起新上任的,但都是洪门数万名弟子中选择出来的绞绞者。第一条是忠于洪门,第二条便是才智武功有一条极其优秀才行。边炎也是靠自己的实力过“洪门铁三关”后闯出来的西天王。他以为,在四大天王中,除了北王洪冲那个变态的家伙,其它
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他也一向的不喜欢动脑子,武力都能解决一切,还用那玩意儿
吗?用它盛
子就行了。
边炎又是直直的一刀劈过去,
林枫又朝后退了两步。又一刀落空,边炎大为恼火,提刀追上林枫后退的步伐,一刀快过一刀的劈来。边炎的刀法简洁直截,大开大阖,倒有些名家风范。林枫倒有些起了
材之心。这样身手高超的傻瓜能收来做小弟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几句马
一拍,他的脑袋瓜子就热了,不要命地往前冲。
挡杀
,神挡——被神杀。忠心耿耿、不懂勾心斗角和背叛。是网络小说写手最喜欢给男主角安排的弱智型小弟。
唉,
比
气死
啊。自己的小弟一个比一个
明。控制起来也不容易。总是得小心翼翼地维持势力平衡。特别是水妖那家伙,要不是小时候自己救过他的命,估计他现在鸟都不鸟自己。就是现在,让他
没脑子的事他也会不屑一顾。这样的良将难求啊。樊为何比韩信的下场好那么多?就是因为樊智商低只懂得拼杀不懂得计谋。
可惜这样的
才终将要死在自己的手上。林枫现在表面上一直处于下风,其实也是他故意为之。这个家伙的身手不错,强杀的话自己也会比较耗体力,而且旁边有个冷面狐狸在一直虎视眈眈,自己一心二用,还要保留体力来对付他,很危险。
而自己不停地后退,而且时不时地激他两句。边炎越打越火,一幅拼命的架势。林枫知道,自己的目标快要达到了。只要他再跟着自己退两步。两步之后,自己就毫不费劲儿地把他做掉了。
两步之地就是师叔狙击枪的攻击范围,只要到了那个地界,自己立即反击两招,然后趴在地上。以师叔的枪法,一枪
不是难事。单挑?多么白痴的做法啊。傻瓜才
那种在杀
前丢给对手一双白手套,说“我要和你决斗”的蠢事。我们有个写手同行叫普希金,他就在这上面吃了大亏。
边炎又一招“撩鱼式”挥来,林枫脑袋后仰,然后身体假装站立不稳地踉跄后退几步。林枫已经退到了林师叔的攻击范围。只要他追过来,就是被一枪
的时候了。林枫心里隐隐有些开心。赶紧解决掉这个白痴,然后再用自己无比牛
地身手却解决掉那个东王丰雅。先把他打趴下,然后再在他脸上划两刀,***,最讨厌长的没自己帅还一幅装
样子的家伙。自己装
是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