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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7章、摇缸女郎佘美珍(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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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你家好漂亮啊”其实陆尔杰是没话找话,再漂亮能有21世纪的装修漂亮吗?这小家伙真会说话。更多小说 LTXSDZ.COM

“呵呵,姐姐家再漂亮有什么用,还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佘美珍心里哀叹,即使再强大,除了不受欺负,能让高看一眼,过的衣食无忧外,最重要的回归家庭那相夫教子的普通幸福生活,佘美珍是个传物,佘美珍的祖籍是广东梅县,自小在上海长大。由于耳熏目染,对上海的门派和黑帮比较了解,也算是老上海了。她的父亲叫佘铭九,是一位茶叶商,也经营一些火腿翅等小商品,虽说是小本小利,可是由于佘铭九脑灵活,也很会照顾黑道白道上的物,所以,到了佘美珍出生的时候,家境是非常富裕的。

佘美珍是佘铭九最宠的三姨太太所生,这个三姨太,年轻貌美,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佘美珍降生后,虽说是个孩子,可是生得眉清目秀,眉目之间既有母亲的美貌,又带着一男孩子才有的清爽气质。格也很是果敢跋扈,说起话来,快言快语,非常的爽利。

本来,佘铭九对孩不是很看重,在大家族里,能够振兴家业的,还是儿子,可是,佘美珍却比起男孩还要泼辣勇猛,爬墙上树,打架斗殴,无所不做,还经常把欺负她的邻居小孩子打

佘铭九觉得这个儿将来不是等闲之,于是对这个儿格外的看重,他把佘美珍送进学校读书,这所学校叫启秀中,是如今上海市启秀实验学校的前身。位于上海市思南路香山路,已经是一所具有文底蕴的百年老校。

佘美珍在学校里,并不喜欢读书,已经步青春期的她,出落得越发秀美,她已经不满足于在学校里过死板读书的子了,对于她来说,还有更广阔的视野在等着她。

作为一位出众的美儿,虽说中里没有男同学,可是,每一次上学放学,她都会遇到一些社会上的混混,开始的时候,这些混混就是挑衅滋事,后来见佘美珍也并不反感他们,他们就开始对她前呼后拥起来,有的还跃跃欲试,打算把她追到手。

佘美珍的心活泛起来,她觉得被这些混混们追求,是一件满足虚荣心的事,她接受了混混们的邀请,去看电影,或者去舞厅跳舞。更多小说 LTXSFB.cOm

佘美珍第一次觉得上海还是这么一个妙的地方,以前,由于父亲管教严格,很难得去舞厅,她见识到了这个社会上另一种光怪陆离的生活,她渐渐沉溺于此,把父亲对她的希望置之脑后。

那个时候,有一个姓吴的富家子弟,他对于风流俊俏的佘美珍很是喜欢,佘美珍对他也算是有意,可是,追求佘美珍的男子太多了,她是一朵娇艳的玫瑰花,引来了很多的蜂蝶,佘美珍喜欢被这些男子包围在中心的感觉,她觉得,自己就像皇后一样,指使着这些男子为自己服务,是一件很得意的事。

吴姓男子对佘美珍很是迷恋,对于佘美珍的引蜂招蝶,心里就跟猫爪似的,恨不得马上就得到这个,于是,吴姓男子在一次舞会之后,把佘美珍请到了一家酒店,说是请佘美珍吃饭。

佘美珍虽说和好几个男子关系暧昧,可是并没有经历过男之事,毕竟年纪尚小,母亲为了让儿以后嫁个好丈夫,也经常告诫她,不要和一些男单独在一起,以免玷污名声。

佘美珍毕竟还是忌惮一些男单独相处的,可是,那天她有点儿饿了,又经不住吴姓男子的苦苦追求,她也就没有戒心,跟着他去吃饭,结果,这个姓吴的混混,把佘美珍灌醉后,把她搀扶着进了一间宾馆,那一夜,佘美珍失去了贞

佘美珍从此后就成为了不良少,她几乎天天和吴姓男子厮混,不久,就怀了孕,佘铭九本来对这个儿抱着很大的希望,希望她进学校,受到教育后,成为一个知书达理、体面生活的,毕竟佘家的祖先曾经是清朝的官员,自己做了商业这行,觉得很是辱没祖先的遗风。

见到儿怀了孕,佘铭九就对佘美珍说,你去香港把孩子处理了吧,我还供你读书,让你去国外留学。

佘美珍的想法和父亲正好相反,她不喜欢读书,觉得父亲的想法并不高明,她还愿意留在上海滩玩,就回绝了父亲,她想嫁吴家,吴家这个少爷,生得也算是白净,佘美珍对他还是很有好感的。

可是,吴家这个少爷,并不打算娶佘美珍,他也就是抱着玩玩的态度,打算把佘美珍甩了。可是,他没想到他惹的可不是平常的子,一般格温和的子,被玩弄之后,最多忍声吞气,佘美珍自小泼辣,争强好胜,岂肯别辜负了自己?她寻死觅活,一次次去吴家大吵大闹,在她的威胁下,她得以成功嫁吴家。

按说,吴家的产业也不算小,佘美珍进了吴家后,子过得还是很不错的,不久,她就生了一个儿子,成为母亲后,佘美珍心就收敛了很多,儿子越来越聪明可,她把全部心思都用在了这个儿子身上。

佘美珍的丈夫厌倦了佘美珍之后,他又重新寻花问柳,出于舞厅酒肆,佘美珍和他争吵,争吵之后,两还打,这时候佘美珍才发觉,年少的感,就是一阵风,他们根本就没有感

佘美珍很失望,她第一次后悔了,这个时候,九岁的儿子,得了猩红热,竟然夭折了。佘美珍痛失子,本来就对这桩婚姻失望的她,一不做二不休,带着平攒下的贴己,索离开了吴家。

回到娘家后,佘美珍觉得父母已经对她的态度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转弯。父亲佘铭九见儿不争气,早就对佘美珍冷了心,母亲也经常骂佘美珍不知好歹,不好好去读书,偏偏和混混结婚,这下子,什么前途也没了。

佘美珍在家里待不下去,觉得自己也算是出阁的姑娘了,不能赖在家里。于是,她离家出走,并且希望自己找工作养活自己。

当吃饭问题摆在眼前的时候,佘美珍不得不放下尊严,去做工厂的工,她觉得太累,不得已,她做了施德水的丫。施德水是上海著名的三大骗子之一,当年在上海,创立了一种功济众水,风靡上海,由于佘美珍嘴很甜,长得也很清丽脱俗,施德水不久也就对佘珍动了心,把佘美珍收做了妾。

佘美珍本来也是大家户的儿,落到如今这一步,也是不得已的一件事,可是做的妾,毕竟不是她的理想,不久,她就厌倦了施德水,施德水说话有点娘娘腔,办事也没有男子汉的气概,和这样半半阳的男住在一起,佘美珍觉得窝火。

佘美珍以前常和上海滩的黑社会混在一起,木讷的男,她还有点瞧不起眼。

于是,佘美珍重新回到了社会上,她重新结识了一帮混混,为了谋生,还去赌场,做了摇缸郎。摇缸郎,顾名思义,就是赌徒们下赌注时,那个摇缸的司仪,现在在澳门一带,叫做荷官。在旧社会,别说出于赌场,就是和赌字沾边也是一件惊天俗的事,除非是一些已经被坏了名声的,才会去做摇缸郎。而且,做这个职业的孩子,都要漂亮,嘴会说,还有具有一定的震慑力。

佘美珍的格很适合做这个职业,她爽利,聪明,能放下架子和一帮赌客调笑,又能威风八面,具有一定的“气场”。赌场很需要这样的才,所以佘珍在里面混得还算是游刃有余,名气渐渐也响亮起来。在这样的况下,她得到了“花会王”金宝师娘的赏识。

金宝师娘是上海滩有名的流氓,看到佘美珍伶俐美貌,也很泼辣,就把佘美珍收了做儿。佘美珍不得攀上这棵大树,要知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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