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轶理解方家的苦衷,也只能先这样了。更多小说 LTXSDZ.COM
上诉期最后一天,方轶打电话给法官,法官告诉方轶,检察院没有抗诉,被告
也没有提起上诉,法院已经准备逐级上报最高院了。
说实话,方轶真心觉得县法院对周光的判决有些过重,但是当事
不想上诉,他也没办法。
五月的天气已经热了,曹晓慧越来越忙,根本没时间管儿子方安志,方轶没事时喜欢带着小志回村里,村里的空气好,气温也低一些,住着舒服。
这一
,方轶来到区法院第十审判庭,今天是杨旭强
案开庭的
子。杨旭的父亲杨宝山没有来旁听,不是他不关心儿子,而是因为这是强
案,涉及个
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坐在方轶对面的是两位年轻的
检察员。
“……我们认为,被告
杨旭将被害
许敏带到酒店,意欲违背被害
的意志与其发生x关系,但被害
捂住下体反抗,致使被告
杨旭未能如愿。被告
杨旭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强
罪。
鉴于被告
强
未遂,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我们建议判处被告
有期徒刑三年。完毕!”
检察员道。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
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之前方轶曾去检察院与检察员沟通过案
,虽然检察员认可方轶的大部分意见,但是双方就杨旭的行为到底是未遂还是中止,看法不一致。检察员坚持杨旭的行为是未遂,所以起诉书是按照未遂建议的刑期。
“被告
杨旭,刚才公诉
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审判长道。
“听清楚了,有异议。我不是强
未遂,是我自愿放弃的,我的行为应该属于犯罪中止。”杨旭辩解道。
之前方轶在会见时,给他解答了强
未遂和强
中止的区别,同时也说了辩护方案,杨旭是个聪明
,不需要方轶特别说什么,自然知道该怎么做。
“公诉
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
。”审判长道。
“被告
杨旭,被害
许敏是否是你带去酒店的?”
检察员问道。
“是。”杨旭道。
“你们两
当时是什么状态?”
检察员接着问道。
“我们在酒吧喝了不少酒,但是意识还算清晰。”杨旭道。
“进
酒店房间后,你们做了什么?”
检察员问道。
“我想跟她亲热,但是她拒接了,后来我强行把她推倒,扑了上去……(此处省略百字)”杨旭将当时的
况讲述了一遍,与之前他对方轶讲的没有差别。
“你再回忆下,是不是她先护住了身体下部,你无法施强,所以才放弃的?”
检察员问道。
“反对!审判长,公诉
的问题存在诱导
,被告
有权拒绝回答。”方轶不待杨旭开
,立刻道。
“公诉
注意你的提问方式。被告
有权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审判长皱了下眉
道。
“好的,我的问题问完了。『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
检察员一脸的不服气,瞟了方轶一眼。
“被告
的辩护
是否需要向被告
发问?”审判长道。
“需要发问。”方轶道。
第332章 能吗?
“被告
杨旭,你们去的是什么等级的酒店?”方轶问道。
“五星级酒店。里面装修的很好。”杨旭道。
“隔音效果怎样?”方轶问道。
“隔音非常好,之前我去过多次,即便房间内电视声音放的很大,也不会影响到隔壁。”杨旭道。
“刚才你说你们都喝了酒,喝到什么程度?”方轶问道。
“喝了不少,具体有多少杯我也记不得了。我当时
有点晕,但是
脑依然清晰,她也差不多。去酒店房间时,她是自己走进去的,虽然走路有些不稳,但是意识清醒。”杨旭回忆道。
杨旭所说与当时的
况出
不大,这一点从公诉
提供的酒吧和酒店楼道的监控录像就可以看出来。
方轶之所以这么问,就是想告诉法官被告
和被害
当时都喝了酒,而且酒后
脑清醒,被害
是自愿去的酒店房间,进房间
什么,两
心知肚明。至于之后房间里发生了什么,可以自行脑补,可以存疑!反正双方各说各的理,都没有证据。
“审判长,我问完了。”方轶道。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除现有证据外,双方是否有新证据需要提
?”审判长道。
“没有新证据需要提
!”双方均道。
“下面由公诉
举证。”审判长道。
“第一份证据,酒吧和酒店的监控录像记录,证明被害
是被告
带去酒店的。”
检察员道
“被告
杨旭,你对该证据有什么异议?”审判长问道。
“没有异议,当天确实是我带她(被害
)去的酒店。她是自愿跟我去的,我没有强迫她。”杨旭道。
“被告
的辩护
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道。
“没有异议,该证据可以证明,当时被告
和被害
都是清醒的,被害
是自愿跟着被告
出的酒吧,也是自愿跟着被告
进
的酒店房间。从监控录像可以看出,两
偶有亲密举动,酷似
侣。”方轶道。
“公诉
继续举证。”审判长道。
“第二份证据,被告
供述,证明被告
带被害
进酒店的目的就是为了与被害
发生x关系。进
酒店房间后,被告
在被害
强烈反抗的
况下,违背其意愿,采用了
力手段试图与其发生x关系。”
检察员道。
“被告
杨旭,你对该证据有什么异议?”审判长问道。
“有异议,当时我以为她不是真的拒绝,是在逗我,所以……”杨旭道。
“被告
的辩护
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道。
“有异议,之前被告
请被害
在酒吧喝酒,随后被害
又自愿跟随被告
到酒店房间,在整个过程中,两
之间有亲密的举动。
随后被害
拒绝与被告
发生关系,被害
的拒绝行为到底是半推半就,欲擒故纵,还是真的拒绝发生关系,辩护
认为存疑。”
方轶的目的很明确,只要是没有证据,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被害
的行为存疑,至少让法官觉得她的行为存在不确定
,容易让
误解,绝不能被检察员牵着鼻子走。
“请公诉
出示第三份证据。”审判长道。
“第三份证据,被害
的陈述,证明被害
在明确拒绝与被告
发生x关系后,被告
采用了
力手段将被害
控制,然后退去衣裤。最后因被害
激烈反抗,被告
未能得逞。”
检察员道。
“被告
杨旭,你对这份证据有异议吗?”审判长问道。
“有异议,我当时根本没脱裤子,她也穿着运动短裤,我只是解开了裤绳,根本没有像她说的那样触碰她。”这次杨旭的反应比较大,不像作假。他感觉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