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更多小说 LTXSDZ.COM明天什么时间?您把案件资料先给我发一份,我先研究下。”方轶痛快答应道。
方轶知道赵律师这个
比较务实,不喜欢那些虚
脑的东西,既然他说探讨案件,那就肯定是探讨案件,不会搞一堆乌七八糟的东西在里面。
方轶可不是圣母,同事之间帮一把,多个朋友多条路,指不定哪天会用到
家,以后他的路也会越走越宽,这是他的真实想法。
“一会儿我把案卷材料的复印件给您拿过来,明天下午二点,咱们到楼上,我已经预定了会议室。”赵律师道。
次
下午,律所会议室内,方轶与华连成团队的赵律师等
正在看着投影。
“今天我们讨论的这个案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我们代理的被告
叫李志国,是本市下面村里的一位村民。案发经过是这样的……”赵律师一边讲述一边
控鼠标调整投影内容。
李志国,男,四十八岁,李家村
。过完正月十五后他本想跟着同乡一起去打工,但是因为上面大检查,市里很多的房地产工地因为手续不被勒令停工了。
第4章 过错责任划分
在家无事可
的李志国每天吃饱饭后,最大的乐趣就是去村东
的北墙根下跟一帮村里
晒太阳、侃大山,事
就出在了侃大山上。
村里有个叫吴建国的,现年四十六岁,平时与李志国有些不对付,互相看不上,只要两
碰到一起,芝麻绿豆大点事都能争个脸红脖子粗。
案发当
,李志国又去北墙根下晒太阳、侃大山,恰巧碰到了吴建国。两
因为漂亮国大选的事又争吵起来,后来愈演愈烈,也不知道是谁先开的
,祖祖
的骂了起来,看得众
目瞪
呆。
要说这李志国和吴建国也是一对儿咸吃萝卜淡
心的玩意儿,自己肚子还吃不饱呢,居然
心起
家的事,真把自己村的北墙根当成联合国了!
眼看着两
就要动起手来,众
急忙上去将他们拉开了,都是一个村的,为了一个外地的选举居然摞胳膊挽袖子要开
,不值得!
值不值得不是村里
说的算的,李志国没争过吴建国,又挨了骂,心里憋了一肚子气。瞧见吴建国跟个大公
似得趾高气扬的,李志国气不打一处来,回家后抄起菜刀直奔村东
的北墙根,他要新仇旧恨一起算。
结果李志国用菜刀砍了吴建国好几刀,刀刀见血,致吴建国身体多处受伤。吴建国也有
子勇劲儿,在争斗过程中抄起地上的石
砸李志国,李志国也被吴建国砸了几下,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上流着血,后来李志国逃离了现场。
事
发生的太快,众
见二
动真格的了,还没反应过来,已经打完了。有
掏出手机急忙打急救电话,有
上前搀扶浑身是血的吴建国,帮他包扎止血。
吴建国的家
报警后,警察在李志国家中将其抓获。案子很快被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案卷被移送到了县法院。
经法医鉴定,吴建国的身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李志国的身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案发后,李志国媳
听从律师的建议买了不少礼物,登门去吴家道歉,并且给了吴家赔偿款二万元。因吴家
正在气
上并未出具谅解书。
“我们已经去检察院找负责办案的检察员沟通过了,鉴于李志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
的部分经济损失,检察员会考虑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鉴于被告
和被害
互有伤害,我们现在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害
吴建国在本案中存在一定过错,依法可以减轻被告
百分之二十的民事赔偿责任。『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 @ gmail.com』
第二种意见认为,案件的发生完全是由被告
李志国引起的,所以应由被告
赔偿被害
的全部损失。
方律师,您怎么看?”赵律师道。
所里的律师都知道,方轶在刑事方面是专家,
又好打
道,所以如果在刑事案件方面遇到问题,拿不定主意都会听听他的意见,不一定全部都采纳,但至少可以开拓下思路。
“我理解,赵律师刚才说的是案件的责任划分的问题。民事方面的责任划分与刑事方面的责任划分是不一样的。如果真的能认定被害
也有一定的责任,在量刑上法院也会予以考虑。在民事赔偿上也会有所减免。
本案,我同意第二种意见。”方轶道。
“方律师,我认为虽然被告
李志国持菜刀砍伤了吴建国,但因吴建国在现场未能冷静处理双方纠纷,且其在打架过程中也将李志国打成轻微伤,故应认定吴建国在本案中存在一定的过错。”之前方轶见过的高律师说道。
高律师说完后,众
看向方轶。
方轶想了下,说道:“我说说我的意见,不一定全对,供大家参考哈。我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害
吴建国存在过错。理由如下:
在案件中,被害
存在过错的
况是非常常见的
形。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民法通则》(民法典颁布后失效)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
对损害的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
的民事责任。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
存在一定的过错,也会影响被告
的量刑。
但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害
过错不同于一般
常生活中我们说的过错,具有其自身特定的含义。
刑法意义上的被害
过错,是指被害
出于主观上的过错,实施了错误或不当的行为,且该行为违背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序良俗、伦理规范等,侵犯了被告
的合法权益或其他正当利益,客观上激发了犯罪行为的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被害
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一、过错行为的实施主体必须是被害
。
二、在主观上被害
应具有过错。即被害
主观上是故意或过失的心态,应当受到法律或道德上的谴责。如果是不可归咎于被害
的其他行为,则不能认定为被害
过错。
三、被害
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伦理规范,应当受到社会的否定
评价。
四、被害
的过错行为与被告
犯罪行为的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具有关联
。
回到本案,根据在案证据,我们可知如下内容:
第一,吴建国的陈述和证
的证言均证实被告
李志国与吴建国发生争吵均是由李志国挑起的。
第二,吴建国和证
均证实案发时是李志国先持刀砍
,之后吴建国才拿起石
打李志国,是被告
李志国先动的手。
吴建国在拿起石
砸李志国的过程中虽然造成了李志国轻微伤,但这是由于李志国的先行侵犯行为所引起的。吴建国的行为与李志国的犯罪行为之间不具有因果
,所以吴建国的行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过错行为。
因此,我认为吴建国的行为具有正当防卫的
质,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李志国应该对被害
吴建国进行全额赔偿。
以上是我的意见。”方轶道。
第49章 白忙活一场
“嗯,我的意见与方律师的意见基本上一致,但是我没有方律师想的那么透彻。下面请大家各抒己见。都是为了当事
,大家不要有任何顾虑。”赵律师笑呵呵道。
……
一周后,庄文婧的
